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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招商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 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发布时间:2021-10-11

  荆州市招商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10月16日举行。本次共设笔试考点2个。为方便考生做好应考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考生准考证打印提示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9:00。请考生及时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点设置及考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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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生住宿提示

  由于本次考试与自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多项考试在同一时段开考,本周各项考试参考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提前预定酒店,并规划好赴考路线,避免出现迟到等影响考试的情况。

  五、特别提醒:

  1、理性备考:社会上的有关考试中介服务机构太多,考生不要盲目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真题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守法的考生。

  2、科学赶考:考生请提前查询预定车次,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生车辆不得驶入笔试考场范围。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关注天气和考点交通情况,至少考试前9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提倡考生独立赴考,送考、陪考人员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3、沉着应考。请按时打印准考证,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务必携带好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等文具。特别注意:本次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双证”不齐全不能进场。

  4、守法参考。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试作弊最高可判刑7年。本次考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部门将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及市无委办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参与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追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对考试作弊、替考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代考(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通讯工具作弊的交由公安部门核实身份,依法处理。

  (2)严禁考生夹带抄袭,做到不抄袭别人试卷,也不要将试卷让别人抄,做到自尊自律。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座位。开考后,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正在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新冠种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2021年人事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需出示提交承诺书。

  3.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5.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和考前72小时内(10月13—1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6.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8.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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