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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文章来源: 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发布时间:2021-02-17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716-8815888;传真号码:0716-8815888;通信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邮政编码:434000;电子邮箱地址:jzzsw2012 163.com。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本单位当面受理点: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办公室。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本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本单位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荆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财法办〔2021〕123号)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的政风行风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单位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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