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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强起来 营商环境暖起来——全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述

文章来源: 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发布时间:2021-06-25

  发挥检察职能,创建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为推动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八项工作机制、制定“七小专项”工作措施。各基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痛点、赌点,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延伸法治服务,为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检企互动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面对面问需于企,点对点精准服务。

  为更好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宣传”活动。以检察服务站为依托,该院检察长带头与各镇、办事处、管理区对接,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检察干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遇到的法律问题,听取企业在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诉求,为企业送上宣传服务手册。

  主动“问诊”,找准服务民企和发展的着力点。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听取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促进企业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与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的相关诉求,收集企业家们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企业提出诉求后,该院迅速回应,检察长带领检察官回访富世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就如何做好检企联系,畅通沟通渠道,作了深入探讨,并就在科技园区建立检企联络点达成一致。

  为全面了解市场主体的难点、痛点、堵点,畅通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问卷调查,并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提出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绿色通道 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犯罪嫌疑人系湖北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全面主管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该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本公司在租赁的山林地开采出的矿石进行对外出售、赠送。”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案件时,敏锐觉察到该案属于“涉营商”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报送涉营商案件信息审查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并对案件进行标注,通过涉市场主体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快速流转,及时制作电子卷宗便于检察官查阅卷宗,保障了涉营商案件的办案效率。

  立足案管职能,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从收送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数据核查等多方面对涉营商案件进行监管,保障了涉营商案件办理质量。截至目前,该院已对受理的57件涉营商案件进行了标注,并进行实时监控。

  畅通“绿色通道”,跑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市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涉营商环境案件参考范围,明确涉营商案件受理移送具体要求。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下发《通知》的目的就是将端口前移,打造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确保相关案件能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推动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侦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

  宽严相济 保障企业经济发展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这下好了,我的钱追回来了,工厂也可以正常生产了!”洪湖市某水泥制品厂负责人陈某乙说。

  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向陈某乙借款5万元遭拒后,陈某甲接二连三以陈某乙开办的水泥制品厂噪音扰民为由,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上访,致使陈某乙开办的水泥制品厂无法正常生产。无奈之下,陈某乙凑齐4万元给了陈某甲。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陈某甲。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经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将该案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聚焦主责主业,维护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犯罪,同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检察司法理念,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

  因自家“空地”周围有别家企业宣传栏,荆州一本土企业实际负责人罗某某一时冲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并与其胞弟以及其他人员损毁宣传围栏。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罗某某的胞弟以及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随后,该院深入两家企业了解赔偿谅解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

  承办检察官结合涉案人员认罪认罚情况,在对犯罪事实、社会危险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后,对在押的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时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罗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安县社区矫正人员易某某系福建省某市公司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能离开本地的易某某向相关部门提出特别申请,希望能请假6个月,及时去处理公司重要业务。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听证会,综合多方意见,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当场送达,促成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了该对象请假申请,取得了社区矫正监督与服务企业发展的双赢多赢效果。

  办理涉企案件不止步于判决。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护好航、服好务。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终点,检察服务保障永无止境。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用心用情做好服务,把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到实处,努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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